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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恋拒绝我,没事我还有4个初恋

初恋拒绝我,没事我还有4个初恋 沉浸式大蒜 著

连载中 李煜陈可颍 初恋

更新时间:2024-03-25 17:01:39
【恋爱+修罗场+吃醋+恋爱战术】既然你不愿当我女朋友,那就滚。陈可颍是他的初恋,而他是其余几个女生的初恋。初恋表面傲娇,其实不过胆小鬼罢了。重生回到高中,追回白月光。套路、手段、阴谋、通通用上。依然被拒绝,彻底黑化。既然如此,就让她吃醋去吧,还有4个初恋等着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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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听说要在第1章寄放恋爱脑)
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经常有人说,你离开她之后,变得更好了,也不知道她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后悔。

李煜也不知道。

从她的身上,李煜学会了如何追求一个人,也学会了爱一个人。

可惜没有机会了。
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“滴滴滴。。”一双纤长的手在密码锁上按了几下,随后这栋屋子的门便被打开了,接着,这双手的主人,一个西装革履打扮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
皮包西裤皮鞋,还有象征着仿佛成功人士的H字母皮带,头上打着厚厚的摩斯,头发都被固定的不能摇晃,这些或许能说明,他好像算一个比较人士吧。

可惜他觉得他一点都不成功,更多的是悲剧。

李煜,33岁,即使到了这个年纪,岁月仍然没有侵蚀完他所有的清秀。依稀可以在他脸上看到曾经帅气的模样。

如果不是生活所迫,谁又不想当个只靠帅气、大方、绅士和优雅吃饭的大帅比呢?

而李煜,造型虽然打理的很整齐、端庄,但眼神却透露出无比的疲惫与沧桑。

他走进房子,低低的念叨一声:“我回来了。”

没有人回应,母亲现在居住在乡下,身体不好,父亲更是消失的不知所踪。

这间处在临安城的房子,只有他一个人住,所以也根本没有人可以回应他。唯一的声音,只有处在13楼,风吹进窗户的声音。

房子是不久前买的,装修的味道还未散去,只有甲醛味,而没人味。

李煜没有管地上的黑色光亮的皮包,软软的瘫坐在沙发上,茫然的抬头望着天花板、眼神空洞。

好一会儿,他才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皮夹子,打开皮夹子,皮夹子里有几张卡,还有1张100块和几十块钱的散钞。

李煜没有理这些东西,手伸进皮夹的内袋,从里面翻出一张磨损的有些泛黄的照片。

照片上有两个人,一个面貌清秀的少年一个绑着马尾辫的少女。

此时少年正看着身边的少女,而这个少女,则右手比着一个V字型的手势看着前方拍照的人。

她的脸上透露出一种计划得逞后,无法抑制的小恶魔笑容。

坏坏的,但是很可爱。

此刻的她在阳光的照耀下,一双眼睛,弯成了一轮月牙。

好甜啊!!!陈可颖。

看到这照片,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,接着,脸上的神色一僵,随后眼泪不争气的从眼眶中流淌下来。

太甜了,陈可颖。

可是我真的,真的好想再见到你。

哪怕是哭的模样都好。

今年33岁的李煜仍然是单身,前不久勉强称得上谈过两次恋爱,可能是恋爱吧,起码他是这样觉得的。

那两次恋爱,一个保持了一星期,另一个只长一点,持续了一个月。

在两次恋爱中,他也尝试着想接受对方,甚至有一次已经去见了对方父母,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成。

因为他没有感觉,所以不愿意。

李煜早就知道自己出了问题,他的人生停滞不前了。

一直停留在那个记忆的回廊之上,迟迟不愿意离开。

年少遇到太过惊艳的人,只记住她,也就只能是她了。

纯白的笑容,扬起的马尾辫。

除了她,又有谁能进入自己的人生呢,连勉强的将就,也不过变成了多余的膈应,让人难以答应。

有后悔吗?或许是遗憾偏多吧。若是让他重来一次,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爱上对方。

这真是一个悲哀的故事。

照片中的女生叫陈可颖,如果她还活着,那也应该也有33岁了。

可惜,3年前她死了。

投海自尽。

而那时的李煜呢?浑浑噩噩的在这个城市厮混,30岁的他,摸爬滚打,依然还找不到目标,迷茫的不知道自己要什么,甚至不如自己亲爹20岁时混的好。

他每样都学了一点,可样样都不精通,成为世界中迷茫的一员。

反而在得知陈可颖的噩耗之后,李煜豁出一切,成为了一个还算的上成功的房产销售。花了3年的时间就全款买下这栋位置还不错的120平临安学区的房子。

可是有什么用呢?只是金钱上勉强自足罢了。

他住在空落落的房子,心里也是空落落的,身边没有那个与之陪同的人。

如果当初没有那么年少、轻狂、自卑。是不是就能抓住她的手了呢?

“陈可颖,你真是卑鄙啊。”

若不是当初,你向前走出一步,我又怎么敢再继续靠近一步。

以至于现在,让我到了这种地步。。

两人是高中认识的,也曾在某一时刻,互相透露过自己心声,却差那么一点点就在一起了。

可惜,差一点就是差一点。

最后,在高中毕业的时候,李煜与陈可颖,依然单独的。

只是两人在毕业的那天,畅聊了许久许久。从过去聊到现在,从理想聊到未来。

早在之前,他们就知道彼此的很合拍,可是聊到最后,还是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种合拍程度。

“我喜欢你。”在最后的分别时刻,李煜第三次说了这句话。

说是喜欢,不如说,他早就的爱上了这个女孩,喜欢根本不足以表达他的心情。

“我也喜欢,过你。。。。。。但是现在,还是算了吧。我们毕业了,也马上就要分开了。”

最后得到的是陈可颖这样的回答。

是啊,还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就没在一起,何况到了分别这一刻。

在填志愿的时候,李煜就就知道了,不管最后能考中哪个学校,他们注定了要各奔东西。

因为两人所填的学校,没有一座是在同一个城市的。

逃避,是李煜自己做出的选择。如果在同一座城市,他害怕忍不住,又跑过来见她。

“曾经喜欢过,那为什么,当初我和你告白的时候,你没有答应呢?”李煜问出了一直藏在心里3年的那个问题。

他清楚的记得,自己第一次说喜欢陈可颖的时候,那个狡猾的小坏蛋正躲在墙角偷听。

这才有了,李煜手中照片上,她计谋得逞的模样。

她那小小的计谋得逞,这辈子都忘不了的那个笑容。

月牙弯弯,而星星落入月牙中,眼中带满了点缀的星光。

是她看心上人的模样。

明明也是喜欢,为什么??

“因为我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
因为什么?

因为她真的不喜欢自己吗?

还是因为她害怕,是个胆小鬼。

还是当初当众表白,导致对方退缩?

最后那低语李煜没听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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